本文原載:講義雜誌2003年7月號~草叢裡的二億日幣
草叢裡的二億日幣
吳其哲
上一期我們談到日本人自清自律的一面,這一期我們繼續談一個也是引起相當話題的法律事件。1989年4月,日本神奈川縣川崎市,正是櫻花浪漫的季節,一位以賣拉麵維生的小販,清晨到小橋附近的步道散步,不知是為了喚回走失的小狗還是怎樣,竟然在四下無人,雜草叢生的草叢裡,發現一個黑色塑膠旅行袋,顯然是由於棄置時間太久了,袋子的一角,已經被雨水浸蝕,破了一個角落,露出宛如日幣現鈔的樣子,小販上前,撥去覆蓋在袋上的泥土與雨水,打開一看,竟然是一捆又一捆,花花綠綠的萬元大鈔。算算足足有一億多日幣(約三千多萬台幣)。
在繼續說明後事如何之前,要請讀者諸君,偷偷地自問一下:「如果自己是這位賣麵的小販,會如何處理這一億多日幣?」,同時也請猜猜看:「這日本小販如何處理這一億多日幣?」回答完上述兩問題之後,再請繼續往下看。務請真的想一下,因為後續發展很有意思。
一億多元!顯然不是市井小民所能遺失的金額,而從皮包浸蝕的狀況看來,也非最近才遺落在這裡的。既然非小老百姓所能遺失的金額,就不用擔心會害得遺失者,想不開而自殺等等顧慮。最重要的當時是「四下無人」!即使偷偷地拿回家,也沒有人知道。結果這個小販竟然將這一億多日幣,原封不動地交給當地的派出所,當然成了當天晚報的社會頭條新聞。接下來還是要請讀者諸君,猜一猜這一億多日幣到底怎麼來的?而遺失的人又要如何處理?
回答完上述兩問題之後,再請繼續往下看。
當時,各種臆測全部出籠,其中最有說服力的是:應該是黑社會的黑吃黑,可能堅不吐實,慘遭殺害,而金錢的下落也就從此不明,如此才能一直藏在草叢裡,即將爛掉,直到被小販發現…。接著幾天,洛陽紙貴,新聞媒體,報章雜誌,都是圍繞著這一億元打轉。俗話說「天下無奇不有」,而「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」。無奇不有的是,竟然有人認為:「既然有第一包,那麼就會有第二包」。報章雜誌刊登出拾獲地點後,竟然有一名賣烤雞肉的小販(日文「燒鳥」,如同台灣賣烤香腸的小販),真的打老遠找到小橋,找到草叢,也是四下無人,也是雜草叢生,然後也真的給他找到第二包!
乖乖!打開算一算約九千多萬日幣。跟第一包,加起來,算一算日幣兩億多。
接下來還是要請讀者諸君,偷偷地自問一下:「又要如何處理這一億多日幣?」,同時也請猜猜看:「這特意前來尋寶的日本賣烤雞肉的小販,會如何處理這九千多萬日幣?」回答完上述問題之後,再請翻開次頁。
或許讀者之中會有人說:日本人就是「雕直」(憨直)!是的,沒有錯,第二位小販也是將九千多萬日幣送交派出所。真的是「天下無奇不有」,而「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」,全部發生在同一事件。當天晚報出爐時,筆者最初的反應只能說無法相信自己的眼睛,天底下竟然有這樣的事情。
這下子,更是熱鬧非常,幾乎所有的媒體、電視節目,都在談論這兩件不可思議的事情,但是重點不是談論這兩個誠實的楞小子的「行為」,而是集中在臆測金錢的「來路」。
不知至此為止,讀者諸君猜對了幾項?接下來的更精采。因為幾天之後,一直沒有人出面來認領。黑吃黑的臆測,幾乎成為定論。
日本警方為了究明金錢來路,只好用最笨,也是最有效的方法,開始查案。由於這兩億元現鈔,都是成捆、成疊的。大家知道,成捆、成疊的現鈔,通常都有一條紙條束腰。而束腰的紙條上面,都會蓋有一個小小的印章,蓋印章的人就是銀行負責點數這一疊鈔票的銀行員。日本警方根據束腰上的印章的姓氏,找到可能是當初點交這些現鈔的銀行員,再由銀行員的任職紀錄,了解大概是那幾年之間,有哪些客人曾經在該段期間內,領取過如此巨額之現鈔。結果鎖定了十幾名銀行的客人,這些客人都曾在,該銀行員任職的那幾年內,從川崎市週遭的銀行,提領過巨額的現鈔。
接下來還是要請讀者諸君,猜一猜這十幾名的客人對警方的查詢會如何反應?回答完上述問題之後,再請繼續往下看。
日本警方明明知道,這筆錢應該就是這十幾位大戶,其中的某一戶所提領的,但一一查問的結果,竟然還是沒有人認領!這下子,案情越炒越熱,也越來越不可思議。就在警方束手無策之時,上述十幾位大戶裡面的一人,突然由律師陪同出面,要求認領。警方當然不是很高興,不是因為無法沒入國庫,而是當初為什麼不承認,害得警人員大忙一場,弄得人仰馬翻。
事情並未如此就結束。由於出來認領的「失主」,所描述的內容,與拾獲的內容完全一致,足以證明確實是原物主,依法當然必須歸還。這位原物主對於警察的答覆也很妙。日本警方問他:「為什麼把錢藏在那裡?」回答是:「怕放家裡不安全。法律也沒有規定,不能放在那裡」。警方問:「為什麼當時查詢的時候,不承認是你的?」回答是:「一時沒有想起來。」
就在警方要將兩億元歸還給原物主的時候,兩名小販跳出來,要求各分三成。原物主不同意,而小販竟然揚言:「要訴諸法律!」原物主堅稱,這兩億元並非遺失,而是「置放在該處」,自然小販們無法拾獲,當然依法無須支付拾獲之三成之謝禮。
筆者不記得事件後續的發展情形了,因為筆者之後,一直在想:「這件事情如果發生在其他國度,將會如何發展?」先說拾獲後的處理方式,敝人詢問過許多人:「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國內,會如何發展?」絕大部分人的答案是:「賣麵的小販應該不會拿去給派出所,而即使賣麵的「笨」到拿去給派出所,特意前往尋找的賣烤雞肉的小販,也不會「傻」到拿去派出所。無論如何,不可能兩名小販都會笨到都拿去給派出所!」但是這兩名日本人都交出去了。
敝人又繼續追問:「如果原物主不願意給謝禮,是否會去告原物主呢?」上述人的回答也很妙:「如果我既然都願意交給警察了,原物主不給謝禮,我當然也不會去告他。如果我會去告他,我一開始就不會拿給警察了。何需自辱拾金不昧的全國美譽!」不知各位讀者如何看待這兩名小販?
筆者當時任職東京的瑞士聯合銀行的信託部門,下班之後,居酒屋內,幾巡日本酒下來,鬆弛一齊把酒高歡的秘書室的秘書小姐們的戒心之後,詢問如果她們是小販的話,第一「會拿去給警察嗎?」答案竟然還是很篤定地「會」,儘管敝人再三強調不是市井小民遺失的金錢,四下也無人等等,答案還是「會」;而原物主如果不支付謝禮的話,可能也會控告原物主,「因為法律規定那是我的;而路不拾遺,也是法律規定的」。
這件事情總是讓筆者會聯想到,為什麼留日的時候,看到遺忘在教室內的字典、書籍、鉛筆、橡皮擦等筆記用品,過幾天,再回到同一間教室上課時,還仍然還停留在同一地方,靜候主人,不會有貪小便宜者拿走。而為什麼任職日本山武-Honeywell時,員工餐廳所採用的付款方式,是自行選取喜歡的菜餚,坐定在座位之後,才依照餐桌上的價目表,自行結算,自行放入包裝面紙的空盒內,完全沒有專人在收錢。而如此的回收率,每月公告在柱子上,回收數字經常都是100.07%或100.02%,有時候雖是99.93%等等,但應該不是蓄意撿便宜導致的誤差。
這些點點滴滴的生活小節,或許是決定一個國家是否具備「自清自律」的能力吧。
攝影‧本文作者:吳氏日文 吳其哲